福德文化

“福德文化”的核心,在于 “德” 与 “福” 的紧密关联。它指的是一种广泛流传于民间的信仰、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其基本逻辑是:个人或家族通过积德行善(修德),可以为自己和后代积累福报,从而获得现世或来世的幸福、安康、富贵与好运(得福)。

简单来说,就是 “德福一致” 的信念,即道德是幸福的原因,幸福是道德的结果。

这个文化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

1. 核心观念:积德致福
· 因果报应: 这是福德文化的哲学基础。源于佛教的“业力”思想,并与中国本土儒道的“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等观念融合。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报应不仅作用于自身,还可能影响子孙后代。
· 道德实践: “德”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以及佛教的慈悲为怀、道教的清静无为等。具体行为如:孝敬父母、帮助邻里、修桥铺路、赈灾济贫、爱护生灵、勤俭节约等。
2. 表现形式:丰富多彩
· 民间信仰: 人们通过祭拜祖先(祈求祖先庇佑)、供奉灶神(“上天言好事”)、城隍爷、土地公等神明,来祈求家庭平安、财运亨通。这些神明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道德监督者和福运的分配者。
· 民俗活动: 传统节日如春节(贴福字、祭祖)、清明节(扫墓祭祖,体现孝道)、中元节(盂兰盆节,超度亡灵,体现慈悲)等都蕴含着浓厚的福德文化色彩。
· 文学艺术: 大量的戏曲、小说、民间故事(如《了凡四训》、《太上感应篇》等)都在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主题,起到了教化作用。
· 语言习俗: 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祝福语,如“福如东海”、“五福临门”、“功德无量”、“祖上积德”等,都是福德文化的直接体现。

福德文化的价值在哪里?

福德文化的价值是多维度、深层次的,它不仅塑造了个人行为,也维系了社会秩序,并提供了精神慰藉。

1. 对个人的价值:安身立命与精神寄托

· 行为指南与道德自律: 它为个人提供了清晰的行为准则。在做一件事之前,人们会考虑“这是否是积德的事?”或“这是否会损阴德?”,从而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趋向于向善。
· 心理慰藉与逆境支撑: 当遭遇不幸时,这种文化提供了一种解释框架(如“是前世业障”或“考验”),让人能够坦然接受,并通过积极行善来寻求改变命运的可能,给予人希望和韧性。
· 人生意义与价值追求: 它将个人的幸福与道德修养联系起来,使得追求财富和成功的过程也具有了道德和精神层面的意义,避免了纯粹的物质主义和利己主义。

2. 对社会的价值:和谐稳定与伦理基石

· 促进社会和谐: 鼓励人们行善积德,自然会减少犯罪、欺诈、冲突等社会问题,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互助,强化社区的凝聚力。
· 维护社会秩序: 在传统社会法律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因果报应观念,成为一种有效的“软约束”和道德法庭,起到了法律难以企及的社会控制作用。
· 推动公益慈善: 许多传统的慈善行为,如设立义庄、兴办义学、施粥施药等,其背后的驱动力正是“积阴德”、“为子孙造福”的福德思想。
· 传承文化传统: 它将儒释道等精英阶层的哲学思想,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使得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得以代代相传。

3. 对现代社会的启示与反思

· 现代价值: 在物质丰富但精神焦虑的现代社会,福德文化所倡导的内在道德修养、对家庭的重视、对社会的责任感,可以作为一味“解毒剂”,帮助人们平衡物质与精神,重建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
· 需要注意的方面:
· 避免功利化倾向: 如果过于强调“行善=得福”的交易性,可能会导致行善的动机变得功利,失去了道德本身应有的纯粹性。即“为了得福而行善”,而非“因为应该而行善”。
· 理性看待: 需要将其中积极的道德劝诫与一些迷信成分区分开来,用现代理性的眼光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总结

福德文化是中华文明将道德哲学、民间信仰和生活智慧融为一体的独特创造。它如同一座无形的桥梁,将个人的命运与道德行为、家族的兴衰与社会责任紧密相连。

其核心价值在于,它为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了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伦理机制,为个体的生命提供了意义感和秩序感,并滋养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重视家庭、敬畏自然的民族性格。 尽管时代变迁,但其“德福一致”的核心精神,对于构建一个和谐、向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社会,依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宝贵价值。

黄德顺坛主笔

 

民間信仰與迷信之辨:砂拉越華人信仰的調查與觀察

December 2016
By Elena Chai

本文以作者熟悉的砂拉越社會地景為討論範疇,反駁將民間信仰視為落伍風俗及迷信的刻板觀點。作者所關注的神廟文化即顯示了民間信仰及迷信間「剪不斷,理還亂」的連結。本文闡明民間信仰的內涵,同時說明什麼是迷信,希望能在讀者將民間信仰與迷信劃上等號之前,帶來一種平衡的觀點。簡言之,民間信仰及迷信並不必然相等。

2016

Becoming Local: Datuk Kong beliefs in Sarawak, East Malaysia

Datuk Kong (拿督公) are shen (神) – a Chinese term that can be glossed in English as ‘deity’ or ‘spirit’ depending on context. They have long been known to be venerated by Chinese in West Malaysia but have not been investigated until now in Sarawak, where they are of increasing importance, or in Kalimantan, where they appear to have been worshipped for much longer. In both West Malaysia and in Borneo Datuk Kong are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a) the ethnic groups that were already living in the area before the Chinese arrived and (b) with the local landscape. In this article we explore the ways in which Datuk Kong beliefs have developed in Borneo and how, through the ‘respect’ (拜) paid to these shen, the Chinese have integrated the beliefs that they brought originally from China into a belief system that remains distinctively Chinese but overlaps with the beliefs of ethnic groups with which they co-exist; and embedded this belief system in the local landscape and the spirits inhabiting that landscape.

2021ChaiandJanowski

 

馬來西亞大伯公信仰簡述

【案:大伯公是南洋華人的保護神,轉載一篇最近的評論文章,作者是本地有名的文史工作者陳亞才先生。】東方文薈:馬來西亞大伯公信仰簡述陳亞才一般的信仰就組織與內涵而言, 從學術上可分成兩大類,即制度化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 和普化宗教(Diffused Religion)。所謂「制度化宗教」,就是指有關的信仰具備特定的宗教經典、教義,比較嚴謹的組織架構、正式的入教儀式,以及魅力型(charismatic)的創教者或教主。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都是屬於制度化宗教。而所謂的「普化宗教」,則是沒有專門的宗教經典、系統化的教義、創辦人或教主;此外,組織架構比較鬆散。一般的民間信仰屬於這個範疇,例如民間的自然崇拜、人鬼崇拜等,都是屬於「普化宗教」。馬來西亞華人社會盛行的觀音、關公、天後、大伯公等等的膜拜便是其中的例子。大伯公的起源及其特性的爭議根據民間信仰,土地神是管理一方土地的神明。在中國大陸、台灣等華人地區,許多村子都有本村的土地公。馬來西亞華人所膜拜跟土地有關的神明包括土地公、大伯公、拿督公等。「后土」也是土地神,俗稱「小伯公」,多半安置於郊區或墓地,即守墓之神。一般福德祠所供奉的大伯公,是一位老人,其造型像中國傳統的地方員外,頭戴錢帽、白髮、白鬚、一手持金元寶、另一手執枴杖或如意、面容慈祥,圓而豐盈,兩眼微瞇。大伯公信仰什麼時候開始在我國盛行?大伯公是客家人專屬的神祇?抑或是福建人專屬的神祇?大伯公是本土神祇,還是從中國南傳的神祇?大伯公就是土地公嗎?大伯公就是福德正神嗎?針對上述問題,1950年代新加坡的《南洋學報》有過一場論爭,各種觀點和推論百花齊放。這場論爭深具意義,甚至是劃時代的一場學術研討,顯示半個世紀前文化與學術界對民俗、民間信仰的留意。但總體而言,針對個別的疑點和爭議,至今尚欠缺強而有力的證據和論斷,因此,有的觀點達致共識,有的至今依然各執一詞,缺乏權威性的定論。晚近一些學者例如安煥然、王琛發、陳劍虹、陳耀威、李永球等等也作了一些爬梳,在既有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探討和推介,同時也開拓一些新的研究題材,發掘新資料。以下選擇略述幾個具有代表性的說法,勾勒歷年來對大伯公的不同描繪和論述。已故東南亞華人研究學者許雲樵教授認為,馬來西亞的大伯公便是中國的土地公,即同一個土地神采用不同的名稱。大伯公是「福德神」、「福神」或「福德正神」;「福德祠」即是大伯公廟。鄺國祥則認為「大伯公是從國內的客家土地神演變而來的。」(《檳榔嶼海珠嶼大伯公》)J.D.Vanghan認為「大伯公就是張理」。( TheManners and Customs ofthe ChineseinStraitsSettlements,1879.)黃堯也有同樣觀點:「馬來亞第一位的『大伯公』即檳榔嶼第一個上岸的華人(張理)。」(《馬星華人志》)陳蒙父在〈論華人宗教及地方神示例〉一文(刊於《雪蘭莪中華大會堂慶祝五十四週年紀念特刊》,1977,頁607 – 615)中提出:「我曾經說過,本邦華人供奉的神靈, 最早是土地神,或作福德正神、本頭公、大伯公…名目雖殊,其實則一。這位神靈, 實由中國的『社神』演化而來,考其淵源,可以追溯到幾千年以前。這位『神』界最低級的『地方小主管』(用新名詞,大概相等於所謂『基層幹部』),過去中國各省各縣、各鄉村,幾乎無處無之。甚至每一個人家也都供奉『本宅土地』。」道教的《土地經》這麼寫道:「吾在山中為之山神土地,吾在鄉中為之田園土地,吾在人間為之住宅土地,吾在寺院為之伽藍,吾在宮殿為之真君,吾在州縣為之城隍。」饒宗頤教授在《南洋學報》第八卷第二輯的〈談伯公〉一文中提出:「伯公在粵東民間流行甚廣,不專限於客家,乃一般土地神之通稱。廟屬各縣,無不如此,家家各祀土地福神,墳墓亦兼祀土地神曰后土之神,每鄉每村均有土地廟,統曰『福德廟』、『福德祠』,鄉間尤為普遍。南洋之大伯公亦稱福德祠,稱謂正相同。潮屬土地福神之廟,亦有稱為『伯公廟』者。…『伯公』為鄉俗對老輩之尊稱,…伯公而冠以『大』字者,亦為尊稱…。」有的學者認為,大伯公並不一定是指特定的人物,例如馬來亞殖民地時期的英國學者巴素博士(Victor Purcell)就曾提出:「大伯公只不過是華僑先驅者的象徵,並不一定要有名字。」關楚樸(《談談大伯公》)則認為:「大伯公可能原是紅門會黨內的一種最高職位,如同「大龍頭」、「老大哥」。」關於上述看法的例子便是檳城建德堂。1874年閩南人在檳榔嶼所創立的建德堂便是一個以大伯公為紐帶,從事械鬥的秘密會社,一般人稱之為大伯公會。其它有關大伯公起源的說法包括:陳達:「大伯公就是伯益」(《南洋華僑與閩粵社會》)。伯益是中國夏朝君主禹(在位8年,公元前2205-2198)的臣子,因為開闢土地山澤,使到人民有居住的地方,受到後世推崇。另外,韓槐准在《大伯公研究》中提出,「大伯公就是水神」。他引用宋代和明代的史籍,認為大伯公就是水神,馬來文叫做「都鋼」(Tokong);「都鋼」、「孥公」、「都公」都是Tokong 之對音,即大伯公的別稱。整體而言,大伯公是馬來西亞及東南亞地區的民間信仰,所祭祀的大伯公,其源流有兩個普遍的說法:(1)大伯公是從中國南傳的土地神,即福德正神;其起源包括張福德的傳說。(2)大伯公是本土傑出人物、對地方建設有貢獻的人,死後受人崇敬,由人升格為神,其中的例子包括檳城的張理、砂拉越的劉善邦、西婆羅洲坤甸(Pontianak)的羅芳伯等。至於大伯公是否與秘密會社有關,就個人田野考察所得,那只是個別例子,並非普遍的現象。此外,全國各地大伯公廟創建的背景、年代、傳聞各異,無法概括性的論斷說大伯公就是起源於客家神祇或福建神祇。最早創立的大伯公廟在確定大伯公廟的創辦年代方面,經常面對困難,原因是大部分的大伯公廟缺乏早期的文字記載,留存的碑石和匾額也有限。加上過去主持廟宇事務者的教育水平較低,後來者對廟宇成立的背景和歷史有的不甚了了。所謂大伯公廟,指的是以大伯公為主神的廟宇;至於大伯公作為從屬神的廟宇,或坐落義山的大伯公廟,都不計算在內。根據現有的資料顯示, 馬來半島最早成立的大伯公廟,是檳城海珠嶼大伯公廟,一說創建於1792年,有的則說是1799年。該大伯公廟是由惠州、嘉應、大埔、永定以及增城五屬客家人的代表共同管理。1810年該廟在檳城市中心的大伯公街(King Street)興建大伯公廟分祠。其他成立年代較早的大伯公廟包括砂拉越古晉(Kuching)壽山亭大伯公廟(一說1770,一說1843)、砂拉越石隆門(Bau)把水口伯公廟(1857?)、砂拉越詩巫(Sibu)永安亭大伯公廟(1871)、霹靂怡保(Ipoh)壩羅古廟(俗稱大伯公廟,約1872)、砂拉越加帛(Kapit)福隆亭大伯公廟等。在田野考察的過程中,發現多個值得考究的現象:(一)首先,在雪隆地區,似乎沒有以大伯公為主神的廟宇;從文獻資料查閱,還沒有這方面的發現。(二)其次,砂拉越州內的大伯公廟相對多:根據砂拉越詩巫(Sibu)永安亭大伯公廟在2007年所整理出版的資料顯示,以大伯公為主神,正式註冊的大伯公廟已經超過50間,而且數目還在增加中。該州大伯公廟的數量,到目前為止,恐怕是居全馬之冠。詩巫永安亭大伯公廟在2007年配合該廟重建110週年紀念,召集全砂拉越大伯公廟的負責人彙集在詩巫,除了參加慶典,也開會商討彼此間的合作事宜,並且議決將每年農曆的3月29日定為「大伯公節」;與會者的心願是有朝一日「大伯公節」也能發展到如同中秋節、端午節等,廣泛地被認同和慶祝。砂拉越民都魯大伯公廟帶頭在2009年4月23日舉辦第一屆全砂大伯公節。第二屆輪值將於2010年5月12日由詩巫永安亭大伯公廟舉辦。東方日報首頁 :: 東方名家 :: 廟的神誕日期並不統一。農曆二月初二和八月十五日,是土地公的兩個重要聖誕千秋日。人們在每年的二月初二為大伯公祝壽,稱為「頭牙」,與陰曆十二月十六日的「尾牙」相對應。馬來半島地區的大伯公廟,其神誕日期多半採用農曆二月初二以及八月十五日。農曆二月初二日,在中國的廿四節令中,在春分前夕,陰曆的三月下旬。民間崇奉土地公,應該與古代社稷神的祭祀有淵源, 人們以土地作為居住的場所,以及由土地所生長的穀物為生,因此與古代「社」的形成與祭祀活動密切關連。在中國古代的農業社會,農家在農曆二月初二舉行「春祭」,祈求五穀豐收;到了八月十五,再次祭拜,稱為「秋祭」,以答謝大伯公的庇佑。從答謝土地神賜給農作物的豐收,擴及到生意的興隆,所以被視為財神的土地公,也成為民眾每個月兩回(初二和十六日)頻繁祭祀祈福的重要對象。但是,也有因籍貫、地區的不同,或者是人升格為神的例子,大伯公神誕的日期也有所差別。除了農曆二月初二、八月十五日,也有的選擇二月十六日;在一些地區則定在農曆八月十五日。比較特殊的情況是砂拉越的大伯公廟則幾乎選擇農曆三月廿九日慶祝大伯公神誕。針對選擇三月廿九日這個日期的原因和特殊意義,筆者曾經請教好些大伯公廟的負責人,他們都說不出所以然,只是根據傳統一脈相承。(四)大伯公廟沒有規範的祭祀儀式,個別廟宇的祭拜重點也不盡相同。舉個例子,每年在檳城海珠嶼大伯公廟舉行的寶福社大伯公之請火儀式,預測市道的做法已經有120年的歷史,是該廟的重點活動,也是檳城民俗的盛事。但是,國內其他地區的大伯公廟甚少進行請火儀式。游神的情況也是如此。一些大伯公廟將游神列為常年活動,有的則兩三年辦一次;但大部分的大伯公廟並沒有游神的傳統。目前我國大伯公廟的組織形式,有的附屬於某個團體,例如坐落在華人義山的大伯公廟,或者是神廟內的其中一個神祇,本身並沒有獨立註冊。有的大伯公廟則是在運作一段時間後,才根據《社團法令》向內政部社團註冊局正式申請註冊成為一個社團,例如詩巫永安亭大伯公廟修造於「大清光緒二十三年歲次丁酉(1897年)桂月(8月)」,至今已有超過一百年的歷史;該廟正式註冊的日期則是在1982年。大伯公廟的組織形式一般歷史悠久、規模較大的大伯公廟,除了作為民間信仰的場所之外,實際上也逐漸擴大其功能和角色扮演,甚至與一般社團的角色扮演相近,尤其是作為註冊社團的大伯公廟,其活動內容還包含慈善與福利、聯誼、文化與教育等範圍,有的還提供會員子女獎貸學金;例如霹靂州怡保的壩羅古廟,建於清朝統治年間(1872年),俗稱大伯公廟,是怡保最古老的廟宇。這古廟過去曾扮演排解糾紛的角色。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壩羅古廟還開辦義校,義務教導清貧子弟,持續40多年後才結束。(朱宗賢,《怡保鄉城散記》,2007年,頁117。)砂拉越詩巫永安亭大伯公廟除了廟宇建築雄偉壯觀,組織結構完善,會務活躍,理事們的凝聚力和活動力很強,是催生大伯公節的主要推動力量。此外,這座廟也逐漸發展成為一個旅遊景點,成為詩巫的地標之一。總的來說,馬來西亞的大伯公信仰是一個值得再作深入研究探討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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